校园暴力该如何预防?有人大代表呼吁降低刑责年龄引争议

发布时间: 2021-09-09 来源: 未知 栏目:翻译公司 点击:824

在安徽的某艺术学校,几个如花似玉的女孩群殴另一位女同学,还拿凉水浇,造成其心理出现问题。最终,学校把带头打人的13岁孩子开除了。 她们可是学习艺术的啊!我也很揪心,这


  在安徽的某艺术学校,几个如花似玉的女孩群殴另一位女同学,还拿凉水浇,造成其心理出现问题。最终,学校把带头打人的13岁孩子开除了。

  她们可是学习艺术的啊!我也很揪心,这么小的孩子到社会上能干什么?全国政协委员侯露,是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此事曾让她一度很痛心,便现场给法律专家讲述了这一案例。
  近日,在共青团中央大楼内,由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部牵头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论证会暨团中央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会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0多人围坐在一起热烈讨论,说问题、讲真话,共同为如何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出谋划策。
  声音:有人大代表呼吁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侯露很较真,专门找到学校老师,了解到打人的孩子平时学习很认真,在之前没有一点征兆,来自离异家庭。就连她的老师也哭了两天两夜,要知道选拔一名学戏的人才有多难,才13岁就制造了这样一起悲剧。她说起这事儿时有些激动。
  校园暴力该如何预防?侯露发现了一个悖论:公安部门推到学校,学校推给了家庭,家庭推给了老师,老师推给了学生自己。她提出:要知道这些孩子就是不懂,他们要懂了就不会这样做了。
  侯露直言:很多父母教育不当,就会埋下隐患,孩子早晚会出事,不在学校出事也会在单位出事。
  她认为,比如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时,应该把对校园暴力的预防纳入教育范畴。我们是不是对校园暴力能够有一个专门的法?管住这个事。她提出建议。
  法学专家、坐在对面的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姚建龙回应:针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立法是很多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不论是采用行政法规的形式还是专门法律的形式,我国确实也可以考虑。
  刘宏艳是全国人大代表,也是辽宁省北票市的一名高中教师: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低、越来越小,犯罪的群体和规模不断地扩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刘宏艳建议把这一条修改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服刑期间要充分地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文化教育为主,劳动教育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近年来,一直有社会舆论呼吁降低这一年龄,刘宏艳也不例外。这种标准没法约束一些犯罪。刘宏艳给出理由。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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