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化翻译在思维与文化差异方面的影响
在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会刊《中国商品》中,曾有不少企业都为自己是“国家二级企业”而引以自豪,但看看广告的英译却大感意外,而且凡是有“国家二级企业”这个桂冠的,一律都
我们从小到大,受同一文化的熏陶,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不拘大小,都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久而久之,便形成某种思维定势。但译者面临的是另一国文化,所接触的事物和人们的行为方式与自己的大不相同。因此,在两种语言的转换过程中,每当语言甲与语言乙表达方式不一致的时候, 就可能造成译者理解的困难,甚至导致错误;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对原语文化的人来说,可能是ABC常识性的东西,但对译者来说,却有可能莫测高深。例如:
a.我们希望产品的图案和色彩能照顾到欧洲人的心理。
b.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1. We hope that the design and color of the products would suit European psychology.
b-1. This Agrement and Appendix are rendered in Chinese and English. Both languages shall possess the same legal validity.
上述两句汉语,是再简单不过的了,但在给学生做翻译时却出现了错误。在例a-1中,译者将“心理”理解为“psychology',如稍加推敲就会知道,这是简单比附,误用词典所致。在例b-1中,译者将“两种文字”译为“both languages”。表面上看旗鼓相当,却犯了逻辑不通的毛病。试想:我们能说哪种“文字”享有更高或更低的法律效力吗?
试比较下面的译文:
a-2 We hope that the design and color of the products would suit the European taste.
b-2 This Agreement and Appendix are rendered in Chinese and English. Both texts shall possess the same legal validity.